我在多年前參加突破舉辦,余牧主講的「哲學看人生」及「基督教看人生」,我被他所講的真實存在 (authentic existence)所打動,而當年我見眼前的余牧,就是他所說的真實存在的人。多年後,余牧退下中神院長一職,有一位朋友描述余牧仍然有火。
我佩服余牧努力談論教義神學,我會理解他所建構是一個三一神論的範式(paradigm)。我以前曾問三位一體的內容是甚麼?可以說清楚其中的內容嗎?若以一個未說清楚或不能講清楚的詞語去成為判斷異端的標準又是否公道合理?我試從歷史教會怎樣發展出三位一體這神學槪念,知道有三大信經,就是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及亞他那修信經,由三大信經,知道最先是提及父、子及聖靈,然後處理父子問題,第三條信經是處理三位一體的問題。我讀不明白亞他那修信經的內容,我仍未清楚三位一體。今日,我承認上主在我之上,本質上,我不可能清楚準確言說上主,祂亦不需要被我所完全理解;我接受三位一體因這是大公教會所發展出來的傳統。
我認為以任何東西去類比上主都是不足,甚至是方法論上不可行。我會選擇只是指向上主的記號或話語;所用的工具,是指向性,只表達會有可能的存在,而不是相似性。例如︰「二性一位」的槪念,「神性」及「人性」兩個矛盾的屬性怎會同時存在於一位格內?我會借用光的波粒二性去指出光可以有粒子特性,亦有波的特性;光都可以有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特性,耶穌亦可以有百分百神性及百分百人性。至於耶穌的神人二性會有哪些地方似光的波粒二性,我不會這樣問。
講到上主的仁慈和愛,朋友的文章提及「約愛」及上帝的自限。我有以下分享︰
一、聖經說上主是有能力及權柄的一位,說有就有,命立就立。
二、上主對受造物有絕權主權,然而,上主卻與受造物立約,立約後,上主受約所約束,所以立約是上主自限的表達。挪亞之約是上主與眾生立約,西奈之約是上主與以色列人立約。
三、上主是守約施慈愛。縱然立約的一方以色列人忘記約、甚至背約,然而上主繼續守約,而且更行多一步,主動幫助背約者回轉,幫他們重新守約。以賽亞書四十章講到,當被擄百姓忘記利未記二十六章的內容,是上主差先知去安慰他們。馬太福音所記,在百姓要定意釘死耶穌,高叫「流這人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子孫身上」以先,耶穌在聖餐宣告︰他所流的血,使罪得赦!
神的愛在此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