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才感受到公義與救恩的緊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zjTfpUG3Yk&list=PLiHm7_-8uCfuNVQTsHAAv2OljK3ujFpLF&index=46
(片段︰12:50-13:21)
賽45:8 諸天哪,自上而滴,穹蒼降下公義;地面開裂,產出救恩,使公義一同發生;這都是我─耶和華所造的。
賽46:13 我使我的公義臨近,必不遠離。我的救恩必不遲延;我要為以色列─我的榮耀,在錫安施行救恩。
賽51:5 我的公義臨近;我的救恩發出。我的膀臂要審判萬民;海島都要等候我,倚賴我的膀臂。
賽51:6 你們要向天舉目,觀看下地;因為天必像煙雲消散,地必如衣服漸漸舊了;其上的居民也要如此死亡(如此死亡:或譯像蠓蟲死亡)。惟有我的救恩永遠長存;我的公義也不廢掉。
賽51:8 因為蛀蟲必咬他們,好像咬衣服;蟲子必咬他們,如同咬羊絨。惟有我的公義永遠長存,我的救恩直到萬代。
賽56: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賽59:16 他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
賽59:17 他以公義為鎧甲(或譯:護心鏡),以拯救為頭盔,以報仇為衣服,以熱心為外袍。
賽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 神快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
賽62: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息聲,直到他的公義如光輝發出,他的救恩如明燈發亮。
賽63:1 這從以東的波斯拉來,穿紅衣服,裝扮華美,能力廣大,大步行走的是誰呢?就是我,是憑公義說話,以大能施行拯救。
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
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
公義(典章)
彌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
<04941>04941>,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
04941 mishpat {mish-pawt'}
源自 08199;
TWOT - 2443c; 陽性名詞
欽定本 -
judgment 296, manner 38, right 18, cause 12, ordinance 11, lawful 7, order 5,
worthy 3, fashion 3, custom 2, discretion 2, law 2, measure 2, sentence 2,
misc 18; 421
1) 審判, 正義, 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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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審判
1b) 公平, 公義, 公正 (神或人之屬性)
1c) 律例
1d) 判決 (法律上的)
1e) 權利, 特權, 權益 (法律上的)
1f) 適合, 合宜, (判斷的)基準, 適當, 慣例, 規矩, 樣式 (會幕, 聖殿, 王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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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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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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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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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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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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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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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04941>04941>乃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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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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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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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事與誡命
1.
查考聖經,查考敘事多?查考誡命多?
2.
多數是由查考敘事中取道理,為何直接的誡命反而查考不多?
3.
由敘事去教導時要小心,因敘事的主要目的是不是去教導。
4.
由個別單一事例去引申教導,可以得出相反的結論。例︰烏蠅和蜜蜂(A.靈巧、B.至死忠心)
5.
我們多數怎樣面對有關誡命的經文?
5.1略讀(過)、跳讀(過)、不用讀?
5.2李思敬點出重點及今日意義(以眼還眼……);
5.3夏達華研道中心努力與經文內容糾纏。
6. 對耶和華的律法(敘事及誡命),態度(喜愛)及擺上(晝夜思想);要參考前人的成果。(成文律法及口頭律法)
7. 公義、典章︰出21-23章(約書,出24:7),申12-26章。而出的典章以奴僕的條例開始;申的典章以敬拜的條例開始。
另一大課題︰ 天國倫理與舊約律法關係。(由九巴車長薪津計算想起)
讀經分享︰出21-23章 (約書,出24:7)
1. 仍未做好分段。
2. 典章所涉及的對象
2.1 上主 (出23:13-17, 23:24-25, 23:32-33)
2.2 上主的使者 (出23:20-23)
2.3 鄰舍 (出22:7-15)
2.4 希伯來人的僕婢 (出21:2-11, 21:26-27)
2.5 寄居 (出22:21, 23: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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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孤兒寡婦 (出22:22-23)
2.7 貧窮人 (出22:25-26, 23:6,
11)
2.8 仇敵、恨你的人 (出23:4-5)
2.9 牲畜 (出23:4-5, 12)
2.10 地土、野獸 (出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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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典章的開始 (出21:2-11)
3.1 典章最先討論的內容是有關僕(男)婢(女),以他們的自由、出去為重點。
3.2 在2-11節的首尾內容是環繞僕婢的出去,而中間卻特別提及奴僕可以因愛而不出去,放下自由,一生跟隨主人。(愛、自願/自決)
4. 出21:26-27的作用
4.1 分段,與開始21:2-11呼應,好像括號,作為一頭一尾,並連同中間作為一整段。
這段落裡有另一組括號,出22:15及17,父母是相同的字詞;凸顯出經文(出22:16),不可拐帶人口,呼應開始有關奴僕的經文。開始強調奴僕的自由,而這嚴厲對付拐帶的人。
4.2 出22:21//出23:9是另一組首尾呼應的經文。
4.3 演繹 (法律以受害人/無權勢者的利益為重?)
5. 重覆字詞︰出去(出21:2-11)、治死/打(出21:12-27)、牛(出21:28-36)、賠/賠還(出22:1-15)、可/不可(出22:21-23:9)、數字(六、七,三)(出23:10-19)
出22:16-20這五節不知如何分,是獨立一段(雜類)?還是與上段或下段合併?
6. 遵行條例的理由或原因(有首尾呼應、有七個理由(和合本)、有頻密出現的字詞(可/不可, Dos/Don’ts)
6.1 出22:21 (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6.2 出22:23 (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
6.3 出22:27 (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甚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6.4 出22:31 (你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
6.5 出23:7 (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6.6 出23:8 (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6.7 出23:9 (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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