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日星期日

馮煒文《市井。罪人。被罪者》

今日的信息,可能因時間關係,給我的觀感只是強調傳福音這個目的,卻完全沒有涉及手段問題,這種呈現方法可能會給人的觀感是「只達目的,不問手段。」

若某些來華宣教士認為「上主用不平等條約打開中國福音大門」,今日我們會認同嗎?我們又會認同影音使團的傳福音策略嗎?他們對福音的理解又全面嗎?豐在之前提到保羅所關心的福音內容,值得我們去思想!

「在只能認罪卻不能伸冤的教會裡,其實沒有福音。」
馮煒文《市井。罪人。被罪者》(修訂版)(p.55) (👉 HKPL)
我覺得青年信徒離堂其中一個原因是教會沒有為被屈伸冤;堂會教導彼此相愛,但被他們覺得只是權力遊戲。領袖處理異見是以大壓小。

另︰當中有提到天主教是比基督新教早200年來華,問題是天主教是異端嗎?若不是,福音就在那時傳入中國,而不是200年後!
若天主教是異端,再加上所引用另一例子耶和華見證人又是異端嗎?我們憑什麼論斷誰是異端?基督新教有不少有關何謂異端/福音/教會等的討論,這些討論是內耗,還是釐清信仰內容?

===== 👆回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