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

分享︰嘗試按著《愛碼讀經法》的方法讀經

團契小組在這兩年(2017-2018年)試按著《愛碼讀經法》建議的方法進行讀經活動。

兩年共選取六段經文,每年三段;會用兩次聚會去處理一段經文︰第一次以OIA方法查考該段經文;第二次則對該段經文進行靈閱。

每段要查的經文不長,而在第二次的靈閱經文會多次朗讀及聆聽經文,所以對經文的印象比一般的查經法來得深刻。以下是我六次查經裏,印象較深刻的分享︰

第一年(2017年)跟《愛碼讀經法》一書第174-5頁所列的三段經文︰

(1) 約1:29-42
印象深刻是施洗約翰介紹耶穌,他說了很多,而且他所介紹的耶穌明顯比自己重要;然而,這位耶穌出場時,一句話都沒說,靜得很!我好深感受,耶穌在場,靜得出奇,與約翰所強調的分量,呈現很大差距。
我聯想到約翰福音記載耶穌所行第一件神蹟,相似地,婚宴中的新人及賓客全不知有關快無酒的危機及神蹟。
有時,我們的主耶穌,他在場,不喧嚷;他甚至在幕後看顧著、保護著,我們會懵然不知。

(2) 可10:46-52
最深印象是︰若耶穌問我,要他為我作甚麼時,我怕去說。讀經讀出怕的感覺!

(3) 路10:38-42
我問自己,我要選甚麼?我相信自己已選了一份不能被奪去的福份嗎?

第二年(2018年)所選的三段經文︰

(1) 太14:22-33
第一步可能會比較易,要繼續會更難。
信心不單幫助行出第一步,繼續下去更要信心。

(2) 太6:5-8
在這次,有幅圖畫浮現腦海︰進密室,關上門,跪下禱告。
我又想︰與馬利亞坐在耶穌足下聽道的圖畫比較,我嚮往那一幅?
我較嚮往坐在主足下聽道。當然,兩幅圖畫可並存。

(3) 申4:1-8
只進行了第一次的OIA查經,靈閱部份未進行。
然而,組內提出一個重要的問題,我們要用多一次聚會去分享及討論。

香港公共圖書館︰HKPL:247.91_2752


2019年
我在2019年的主日學嘗試用四次閱讀兩段經文,以下是印象深刻的內容︰

(1) 可10:17-27
第一次聆聽︰出現圖畫是中央有一隻大駱駝,耶穌和那人面對面站在駱駝的前面。
第二次聆聽︰聽到個「你」;提我,經文是對我說的。
第三次聆聽︰聽到「為什麼」;好似耶穌問我「為什麼要找他?」
祈禱︰主耶穌,幫助我,讓我到你面前,不為什麼,只因為就是你,讓我親近你。你有永生之道,我還跟從誰呢?奉主名求,阿們。

(2) 可10:46-52(今次是第二次讀這段經文)
第一次聆聽︰聽到「聽到」這詞。
第二次聆聽︰「他叫你啦」。
第三次聆聽︰「你去吧」。
第四次聆聽︰「他叫你啦」。
第五次聆聽︰瞎子一直主動爭取,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他得償所願,看見後,最後的動作是跟隨耶穌。
祈禱︰耶穌,我想跟隨你,但好怕;想看見,看得遠、看得清楚,我又怕;你容讓我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我都怕;我是敬畏你嗎?我想是對你,敬而遠之,你來,你近前我,我更怕。我明多少少門徒親眼見你平靜風海後,會對你懼怕。可憐我,奉主名求,阿們!

想不到,前後三年(2017年及2019年)讀同一段經文(可10:46-52),同樣讀出怕的感覺,而且第二次比第一次更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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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讀舊約學禱告》


近月(2018年11-12月)讀布魯格曼的《讀舊約學禱告》,舊約裏的祈禱,有機會改變上主的心意,而被記述的就是上主回心轉意的記錄。

祈禱的對象是全知全能的神,但不是不改變的硬版一塊,而是信實、守約施慈愛的神,祂應承亞伯拉罕的會兌現,祂守信用。

作者在舊約中選了十二位人物,略讀的印象︰
(1)捉緊上主信實、守約的屬性,向神禱告,為到上帝的名及榮耀要上主出手,有︰亞伯拉罕、摩西和希西家。
(2)祈禱是與神達成協議的過程,有︰大衛、所羅門。
(3)縱然是不配,無資格禱告,但仍堅持向神祈禱,有︰約拿。
(4)可以向神爭辯,繼續爭辯,有︰約伯。
(5)其他︰哈拿、耶利米、以斯拉、尼希米、但以理。


延伸︰ 
大衛的禱告:衷心感激 (撒下7:1-29) 王礽福社長

禱告不灰心 (路加福音18:1-8) - 李思敬博士
從祈禱生活看作主門徒 (馬可福音11:12 - 26) - 郭文池牧師 ( 2017培靈會第1講 ) 
祈禱能否改變神的計劃(講員:郭文池)

2018年7月22日星期日

讀經分享,經文 可6:14-29

 讀經分享,經文 可6:14-29       
  這段可分為兩個段落,可6:14-16三節為第一段,第二段可6:17-29可為兩部份,分別是可6:17-2021-29。第29節是第二段的結尾,同時呼應第一段的內容。

一、可6:14-16
可6:14-16
6:14 耶穌的名聲傳揚出來。希律王聽見了,就說:施洗的約翰從死裡復活了,所以這些異能由他裡面發出來。
6:15 但別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先知,正像先知中的一位。
6:16 希律聽見卻說:是我所斬的約翰,他復活了。
A. 6:14-16這三節經文已有一個扇形結構,14節與16呼應,重覆的詞有希律、聽見、說、約翰、復活;15節在中間。
B. 這三段經文是討論耶穌的身份,有希律的說法,亦有不同希律的說法,這段提出的說法有三個,希律認為是施洗約翰、別人認為是以利亞、或是先知中的一位。
C. 按時間的次序,這事明顯是發生在下一段事情之後。
D. 這段由希律對耶穌的錯認,到對耶穌身份的討論,再到希律堅持自己的意見就帶出下一段有關施洗約翰的死。
E. 問題︰為何希律堅持耶穌是復活的施洗約翰?福音書從沒記載施洗約翰行過甚麼神蹟,或有甚麼異能,到底有什麼原因令希律把耶穌聯想到復活的約翰呢?


二、可6:17-29,分為兩部份︰可6:17-20;可6:21-29
可6:17-20
6:17 先是希律為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的緣故,差人去拿住約翰,鎖在監裡,因為希律已經娶了那婦人。
6:18 約翰曾對希律說:你娶你兄弟的妻子是不合理的。
6:19 於是希羅底懷恨他,想要殺他,只是不能;
6:20 因為希律知道約翰是義人,是聖人,所以敬畏他,保護他,聽他講論,就多照著行(有古卷:游移不定),並且樂意聽他。
A. 17-20節這段經文,想到的問題有︰希律為何要娶希羅底?希律為何要鎖約翰下監?約翰是否當著希律面前說那句話?約翰在哪時下監?為何約翰對希律說話,懷仇卻是希羅底?希羅底想要殺約翰,卻是不能的原因是希律的保護嗎?即若約翰沒下監,希羅底反而可殺到約翰,則希律鎖約翰下監的因是為了保謢他。希律是怎樣看約翰?對他的態度是否一致?
B. 17-20的記述,希律是個怎樣的人?
C. 約翰是個怎樣的人?
D. 對比希律與約翰,可以看到甚麼?

可6:21-29
6:21 有一天,恰巧是希律的生日,希律擺設筵席,請了大臣和千夫長,並加利利作首領的。
6:22 希羅底的女兒進來跳舞,使希律和同席的人都歡喜。王就對女子說:你隨意向我求甚麼,我必給你;
6:23 又對她起誓說:隨你向我求甚麼,就是我國的一半,我也必給你。
6:24 她就出去對她母親說:我可以求甚麼呢?她母親說:施洗約翰的頭。
6:25 他就急忙進去見王,求他說:我願王立時把施洗約翰的頭放在盤子裡給我。
6:26 王就甚憂愁;但因他所起的誓,又因同席的人,就不肯推辭,
6:27 隨即差一個護衛兵,吩咐拿約翰的頭來。護衛兵就去,在監裡斬了約翰,
6:28 把頭放在盤子裡,拿來給女子,女子就給她母親。
6:29 約翰的門徒聽見了,就來把他的屍首領去,葬在墳墓裡。
A. 讀21-28節這段經文,想到的問題有︰女兒與母親的關係好嗎?
B. 從21-28的記述,希羅底及她的女兒是個怎樣的人?
C. 希律是個怎樣的人?
D .約翰是個怎樣的人?
E. 對比希律與約翰,可以看到甚麼?

6:29是這一段的結尾交代,亦與可6:14-16

問題︰整段經文可6:14-29,重點是在第一段,還是第二段?
 問題︰施洗約翰是耶穌的先鋒的再思;想起「雖然死了, 仍舊說話。」(來11:4)

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

公義(典章)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 <04941>,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

04941 mishpat {mish-pawt'}

源自 08199; TWOT - 2443c; 陽性名詞
欽定本 - judgment 296, manner 38, right 18, cause 12, ordinance 11, lawful 7, order 5, worthy 3, fashion 3, custom 2, discretion 2, law 2, measure 2, sentence 2, misc 18; 421
1) 審判, 正義, 律例
   1a) 審判
   1b) 公平, 公義, 公正 (神或人之屬性)
   1c) 律例
   1d) 判決 (法律上的)
   1e) 權利, 特權, 權益 (法律上的)
   1f) 適合, 合宜, (判斷的)基準, 適當, 慣例, 規矩, 樣式 (會幕, 聖殿, 王宮)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04941>是這樣
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就當待她如同<04941>女兒
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或是   女兒,必照這例<04941>辦理  
「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04941>
12:1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04941>乃是這些:
雅各家的首領、以色列家的官長啊,   當聽我的話!你們厭惡公平<04941>,在一切事上屈枉正直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04941>,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

敘事與誡命
1. 查考聖經,查考敘事多?查考誡命多?
2. 多數是由查考敘事中取道理,為何直接的誡命反而查考不多?
3. 由敘事去教導時要小心,因敘事的主要目的是不是去教導
4. 由個別單一事例去引申教導,可以得出相反的結論。例︰烏蠅和蜜蜂(A.靈巧、B.至死忠心)
5. 我們多數怎樣面對有關誡命的經文?
5.1略讀()、跳讀()、不用讀?
5.2李思敬點出重點及今日意義(以眼還眼)
5.3夏達華研道中心努力與經文內容糾纏。
6. 對耶和華的律法(敘事及誡命),態度(喜愛)及擺上(晝夜思想);要參考前人的成果。(成文律法及口頭律法)
7. 公義、典章︰21-23(約書,出24:7)12-26章。出的典章以奴僕的條例開始;申的典章以敬拜的條例開始

另一大課題︰ 天國倫理與舊約律法關係。(由九巴車長薪津計算想起)


讀經分享︰出21-23 (約書,出24:7)
1.  仍未做好分段

2.  典章所涉及的對象
2.1 上主 (23:13-17, 23:24-25, 23:32-33)
 2.2 上主的使者 (23:20-23)
 2.3 鄰舍 (22:7-15)
 2.4 希伯來人的僕婢 (21:2-11, 21:26-27)
 2.5 寄居 (22:21, 23:9, 12)

 2.6 孤兒寡婦 (22:22-23)
 2.7 貧窮人 (22:25-26, 23:6, 11)
 2.8 仇敵、恨你的人 (23:4-5)
 2.9 牲畜 (23:4-5, 12)
 2.10 地土、野獸 (23:11)


3.  典章的開始 (21:2-11)
 3.1 典章最先討論的內容是有關僕()(),以他們的自由、出去為重點。
 3.2 2-11節的首尾內容是環繞僕婢的出去,而中間卻特別提及奴僕可以因愛而不出去,放下自由,一生跟隨主人。(愛、自願/自決)

4.  21:26-27的作用
 4.1 分段,與開始21:2-11呼應,好像括號,作為一頭一尾,並連同中間作為一整段。
這段落裡有另一組括號,出22:1517,父母是相同的字詞;凸顯出經文(22:16),不可拐帶人口,呼應開始有關奴僕的經文。開始強調奴僕的自由,而這嚴厲對付拐帶的人。
 4.2 22:21//23:9是另一組首尾呼應的經文。
 4.3 演繹 (法律以受害人/無權勢者的利益為重?)

5.  重覆字詞︰出去(21:2-11)、治死/(21:12-27)、牛(21:28-36)、賠/賠還(22:1-15)、可/不可(22:21-23:9)、數字(六、七,三)(23:10-19)
22:16-20這五節不知如何分,是獨立一段(雜類)?還是與上段或下段合併?

6.  遵行條例的理由或原因(有首尾呼應、有七個理由(和合本)、有頻密出現的字詞(/不可, Dos/Don’ts)
 6.1 22:21 (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6.2 22:23 (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
 6.3 22:27 (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甚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6.4 22:31 (你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
 6.5 23:7 (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6.6 23:8 (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6.7 23:9 (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